欢迎访问能源与机械学院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建工作   >   规章制度   >   正文

德州学院组织员工作职责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4-08

组织员根据管理层级在学校党委、所在党总支领导下,在党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其工作职责主要有:

一、发展党员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协助制定并执行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指导监督基层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教育、培养,发展对象的确定、教育、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转正,发展党员材料的整理、归档等;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前与发展对象进行个别谈话;检查发展党员质量情况。

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对基层党组织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协助制定并执行党员教育工作计划;指导、监督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党籍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员监督和组织处置、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等工作。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加强党建工作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帮助党支部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等制度;指导督促党支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组织落实党内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教育的各项工作要求,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优化党支部设置,指导督促党支部按期换届,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和支持党支部开展党建“双创”工作。

四、承担和完成学校党委和所在党总支安排的其他工作每学期提交1份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工作总结。

    书记室:8985526 院长室:8985527 办公室:8985542 团委:8985543 区号:0534

    地址:德州学院能源与机械学院 邮编:253023 师生诉求邮箱:nyyjxxysq@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