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6月26日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团十九大和团十九届二中全会部署,紧密结合面向团员和青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夯实基层的鲜明导向,从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聚焦提升政治功能、组织功能、服务功能,扎实推进团(总)支部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团委相关工作要求开展2023年度团(总)支部“对标定级”,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指导推动团支部(总支)加强建设,不断提升组织力,彰显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
2.建立基层团组织规范运行、对标定级的常态化机制,探索开展基层团组织星级创建评定工作;
3.进一步加强基层团支部建设,扩大团组织有效覆盖,完成对重点整顿团支部的集中整治工作。
二、工作时间
2024年1月15日前完成
三、工作对象
2023年6月1日前成立(满6个月以上)的团(总)支部纳入“对标定级”范围。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等不纳入。
四、工作步骤
1.1月10日前,团委(总支)、团支部通过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对照对标定级参考标准(附件1)填写对标定级评议表(附件2),完成自评定级(需要注意的是,学院团委、团总支也要完成自评)。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
2.1月15日前,团委(总支)结合各团支部述职评议情况,对照团支部对标定级评议表和参考标准完成复核认定,在“智慧团建”系统记录其星级,妥善保存对标定级材料,并以学院为单位将汇总表(附件3)发送到dzxytw8985575@163.com,纸质表格报送至厚德楼419室。
3.建议团委(团总支)在“对标定级”工作评定中5星级支部数量不超过本学院参与“对标定级”支部总数的10%(不足1个的可评定1个5星),4星级支部数量不超过本学院参与“对标定级”支部总数的20%,各学院5星、4星支部分配名额参照附件4,建议5星、4星支部从2022-2023学年评选出的优秀团支部中选取。
五、评级标准
紧密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紧密结合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重点评估2023年度团(总)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功能作用发挥情况。具体参考标准见附件1,总分值为100分,对应星级为:
五星级 |
优秀,90分及以上 |
四星级 |
良好,80-89分 |
三星级 |
一般,70-79分 |
后进团支部 |
较差,60-69分 |
软弱涣散团支部 |
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情况 |
其中:
五星团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好示范带动作用好。(可参考2022-2023学年优秀团支部的团内评优情况。)
四星级团支部(良好,80-89分),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较强,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较好。
三星级团支部(一般,70-79分),有一定组织能力,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有一定成效。
后进团支部(较差,60-69分),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一般,发挥作用一般。
软弱涣散团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下设团支部中有被评定为后进或软弱涣散团支部的团委(团总支),不得评定为五星级团委(团总支)。
六、工作要求
1.团委(总支)统筹本学院各支部“对标定级”工作。严格复核认定,既不刻意拔高,也不降格以求。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自评,自评即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主动向本支部团员青年公开结果。评星定级依托“智慧团建”同步记录。
2.复核认定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方式,即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准确性、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总)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建议。
3.团委(团总支)须妥善保存各团支部的对标定级评议表、团支部相关会议记录、述职记录、团员青年意见和党组织评价一并整理为电子版,以备上级团组织抽查。
七、工作机制
1.分级负责。团支部书记作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主动向团委(团总支)汇报、接受指导,如实开展自评定级;团委(团总支)严肃考核,及时向团员青年公示对标定级情况。
2.评议考核。团委(团总支)可根据需要因地制宜细化评分标准,严格工作程序,统筹星级把控,避免定级标准畸高畸低。